《差旅费用管理制度》 一、目的 为 保证出差人员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需要,提高工作效率, 合理 规范使用 差旅费用,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,特制订本制度。 二、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人员。 三、工作原则 差旅费用报销实行“差前控制,差后报销,全额包干,超支自负,节约归己”的工作原则。 四、定义 ( 一 ) 、差旅费用:指因公经批准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用餐费等费用。 ( 二 ) 、出差天数:指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。 ( 三 ) 、住宿天数: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。 ( 四 ) 、差旅费报销总额:指凭单据报销部分、住地包干部分、其他补贴部分之和。 1 、凭单据报销部分:指城际交通费(车票、船票、机票、人身保险费等)、住宿费、会务费、招待费、特批的出租车费、通讯费等。 2 、住地包干部分:指住宿费、住地市内交通费、用餐费之和。 3 、其他补贴部分:指按天数 ( 或小时数 ) 计算的其他补贴,包括:在途超过 12 小时的补贴、乘火车未坐卧铺补贴、夜间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统舱补贴等。 五、出差分类 ( 一 ) 、本市出差 指员工到公司所在地市以内的下辖市区及各县区域内的出差。 ( 二 ) 、远途出差 指员工到公司所在地市以内的下辖市区及各县区域内的出差,出差时间在 2 天以上且必须在外住宿。 六、出差手续办理 ( 一 ) 、出差者需填写《出差计划申请单》,财务部留存,用于员工出差借款和报销。 ( 二 ) 、部门经理签批下属员工、分管副总签批下属部门经理(总监)、董事长签批副总的《出差计划申请单》,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通过。 ( 三 ) 、出差借款 出差人凭《出差计划申请单》按经批准的‘预借差旅费’办理借款。预借差旅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申请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。 ( 四 ) 、延时手续 出差人在出差途中因故需要延时时,应电话请示上级领导,未经批准不得拖延,否则超时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,超时天数按旷工处理。经批准超时应在出差结束后及时补填《出差计划申请单》,详细说明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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